2010-05-06 04:34:31
另外,《通知》還要求,今年要求關停小火電機組1000萬千瓦,淘汰落后煉鐵產能2500萬噸、煉鋼600萬噸、水泥5000萬噸、電解鋁33萬噸、平板玻璃600萬重箱、造紙53萬噸。各省要在5月底前,將本地區2010年節能減排目標和實施方案報國務院,同時要公布淘汰落后企業名單,確保落后產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關停。
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安排的投資項目,實行項目“區域限批”,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供地、核準和審批。
對未按規定期限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投資管理部門不予審批和核準新的投資項目,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批準新增用地,有關部門依法停止落后產能生產的供電供水。
到“十一五”末,要對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況算總賬,實行嚴格的問責制,對未完成任務的地區、企業集團和行政不作為的部門,都要追究主要領導責任,根據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另外,《通知》要求加強用能管理,到2010年底,全國城鎮新建建筑執行節能強制性標準的比例達到95%以上,完成北方采暖地區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5000萬平方米,確保完成“十一五”期間1.5億平方米的改造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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