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22 02:49:24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上海銀監局獲悉,該局近日向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下發了《關于明確2011年進一步落實貸款新規工作要求的通知》,以確保貫徹執行貸款新規的目標能夠落到實處,力爭轄內新增貸款按貸款新規走款比重在2011年6月末基本達80%。
資料顯示,銀監會于2009年和2010年相繼出臺了 《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這些貸款新規要求改變商業銀行原有的貸款模式,實行貸款資金,由企業交易對方按合同規定的交易金額,由銀行將企業的貸款劃至其交易對方的賬款,即俗稱“受托支付”,銀行將對貸款資金實行全流程的管理。
《通知》要求,明確“按照貸款新規走款比重”的口徑,即當年累計新發放固定資產貸款、流動資產貸款、個人貸款三種貸款合計受托支付比例。從該局監測情況看,上海銀行業2011年1~2月按照貸款新規走款比重為72.04%,比2010年提高13.48個百分點。
《通知》并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規范中長期貸款合同的簽訂,自身現金流不足的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要補簽貸款差額補足協議,作為貸款新規的有機組成部分,一并執行。同時,《通知》要求繼續做好落實貸款新規基礎性工作,把嚴格執行貸款新規與防范融資平臺貸款風險相結合。
上海銀監局并表示,將對轄內機構受托支付比例達標情況進行逐月監測、逐月通報。對于6月末受托支付比例仍距離80%較遠的,或年底仍不能達到的機構,要求主要負責人作出書面說明,并視情況采取審慎監管措施,直至達標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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