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3-08-25 09:11:49
意見提出推進發展直接融資,并改善融資結構,以推進上海企業融資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積極跟進放寬創業板財務準入標準動態,鼓勵上海符合條件的創新型、成長型企業在創業板上市。
本報上海8月24日電 (記者謝衛群)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上海近日出臺42條實施意見。意見明確提出上海要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要求,爭取先行先試,使國家金融改革、創新有關部署在上海最先落地。
意見提出推進發展直接融資,并改善融資結構,以推進上海企業融資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積極跟進放寬創業板財務準入標準動態,鼓勵上海符合條件的創新型、成長型企業在創業板上市。對實施產能整合的企業探索發行優先股。
結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上海正積極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運作,并推動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發展,擴大人民幣在貿易、投資、保險等領域的使用,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積極配合開展民營資金進入金融業的政策研究,探索設立民間資本發起的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積極配合開展政策研究,擴大銀行不良貸款自主核銷權,探索銀行不良貸款轉讓的常規化路徑。
為了推進小微企業融資服務,上海將完善小微企業風險補償政策和小微企業信貸獎勵政策。繼續推進政府出資參股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完善上海融資性擔保公司獎勵措施和商業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代償損失風險補償政策。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上海保障房中票的發行,為保障房建設提供資金支持。
原文: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13-08/25/nw.D110000renmrb_20130825_1-01.htm?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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