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9 00:48:06
河南省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指出,一般農戶流轉土地的“非糧”比例已經高達40%,而土地經營大戶的“非糧”比例已上升至60%。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張雯 發(fā)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雯 發(fā)自北京
農地流轉“非糧化”現象呈快速上升趨勢。
6月17日,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發(fā)布《河南省農村土地流轉情況調查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指出,一般農戶流轉土地的“非糧”比例已經高達40%,而土地經營大戶的“非糧”比例從2010年的43.7%上升至目前的60%。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河南全省農村土地流轉面積已達3216萬畝,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33%。農地流轉“非糧”大戶的趨利行為致使土地流轉費不斷抬升,調查農戶中近1/4的流轉費已經達到或超過2013年規(guī)模種糧畝均凈收益1000元的水平,《報告》認為這將進一步加重流轉土地的“非糧”甚至“非農”化。
一位農業(yè)部人士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在全國范圍內出現的大面積農地流轉,使農業(yè)經營成本升高。由于種糧的比較效益低,土地流入方往往選擇土地‘非糧化’以實現農業(yè)生產效益,這將對國家糧食安全造成影響。”
不足三成農地流向農戶
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在調研中發(fā)現,在其調查的600戶農戶中,超過50%家庭勞動力從事非農行業(yè),41.4%的勞動力外出就業(yè),《報告》認為,隨著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轉向二、三產業(yè),土地流轉速度逐步加快。
在此情形下,大部分農戶都傾向于將土地進行中長期流轉,以獲取穩(wěn)定流轉費用,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在調研中發(fā)現,耕地流轉時間在5年以上的農戶占到了三分之二,另有超過三分之一的農戶耕地流轉時間達到10年以上。
而在農地流出對象方面,土地經營大戶達到七成以上,只有不足三成的土地流轉給一般農戶,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認為,這說明土地經營大戶是帶動土地流轉的主力軍。
大規(guī)模土地流轉的背后存在著行政權力強行干預的“無形手”。《報告》中指出,依法自愿有償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所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但有些地方的土地統(tǒng)一流轉看似村民自愿,實則是村或組領導干部利用職權勸誘強制村民統(tǒng)一進行流轉。
一位參與部委調研的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一般農戶流轉土地不足三成、超過七成土地進入土地經營大戶口袋說明地市部門脫離實際、片面追求大規(guī)模流轉土地的政績,忽視家庭經營在農業(yè)中的基礎性地位,這不但使巨量工商資本進入鄉(xiāng)村與民爭利,更催漲了農業(yè)經營成本,最終導致農地流轉‘非糧化’”。
“非糧化”影響糧食安全
與土地大規(guī)模集中流轉現象相伴相生的,是流轉后農地進入“非糧化”用途。“有個別地方耕地流轉給大戶后幾乎沒有用來種糧的”,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認為,由于種糧經濟效益低,因此土地流入方基于經濟利益誘惑,驅使他們在流轉到手的耕地上從事 “非糧”活動,有的甚至改變耕地的用途,從事非農業(yè)生產活動,完全背離了國家鼓勵土地流轉政策的宗旨。
對調查結果所顯示的 “非糧化”事件,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將原因歸結為由于各地監(jiān)管的缺乏和引導不力以及對糧食生產的重視程度不夠。
如果以2013年河南省農村土地流轉比例為33%計算,那么目前河南全省有超過13%的家庭承包耕地沒有用于種糧。河南省地方經濟社會調查隊指出,如果任由這種現象繼續(xù)發(fā)展下去,那么未來河南糧食產量必將受到嚴重影響。
農地流轉后“非糧化”甚至“非農化”現象已經引起有關地方的重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已有包括湖北武漢在內等多個地方政府建立了土地流轉保障金制度,以預防土地流轉過程中出現的“非農化”“非糧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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