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8-14 08:39:41
到2020年,質量目標: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穩健、誠信規范,具有較強服務能力、創新能力和國際競爭力,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現代保險服務業,努力由保險大國向保險強國轉變。保險成為政府、企業、居民風險管理和財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質量的重要渠道,成為政府改進公共服務、加強社會管理的有效工具;
數量目標: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內生產總值)達到5%,保險密度(保費收入/總人口)達到3500元/人。保險的社會“穩定器”和經濟“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發揮。
最新數據統計,2013年,我國保險密度1265.7元/人,保險深度是3.3%。
支持政策:進一步發揮保險公司的機構投資者作用,為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長期穩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允許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設立夾層基金、并購基金、不動產基金等私募基金。穩步推進保險公司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探索保險機構投資、發起資產證券化產品。探索發展債券信用保險。積極培育另類投資市場。
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服務。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落實農業保險稅收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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