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1-16 18:00:32
鄧舸表示,此前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并購重組涉及房地產業務的,對其是否存在違反國務院有關規定的情形,證監會進行了相關審核,在公司自查、中介機構核查的基礎上,依據國土部等部門的意見進行認定。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北京
證監會發言人鄧舸今天(1月16日)在例行發布會上表示,根據國務院《關于堅決遏止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通知》和2013年《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的規定,對存在閑置土地、炒地以及悟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暫停上市、再融資和重大資產重組。
鄧舸表示,此前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并購重組涉及房地產業務的,對其是否存在違反國務院有關規定的情形,證監會進行了相關審核,在公司自查、中介機構核查的基礎上,依據國土部等部門的意見進行認定。
為進一步提高市場效率,證監會與國土部經協商決定調整工作機制:對上市公司再融資、并購重組涉及房地產業務的,國土部不再審查,對是否存在土地閑置認定,以國土部公布信息為準:對是否存在被立案調查的事項,中介機構應充分核查披露。
鄧舸介紹,證監會將強化信息披露監督,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具體措施包括:
第一,加強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應及時披露用地違法違規查處的情況;上市公司申請涉房類再融資、并購重組項目時,應當公開披露房企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并且上市公司高管應該作出公開承諾。
第二,加強中介機構把關職責;保薦機構或獨立財務顧問、律師應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第三,上市公司公告涉房類再融資、并購重組項目后,證監會交易所證監局通過媒體報道舉報等途徑知悉房地產企業涉嫌存在未披露的土地閑置等違法違規行為,將會采用要求上市公司公開說明、中介機構再次核查、證監局實地核查等措施。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