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4-23 16:26:09
每經編輯|王一鳴
每經記者 王一鳴
今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上證所獲悉,為了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轉向事中事后監管,上證所發布了《關于擴大上市公司直通車公告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從《通知》內容看,上證所本次將14個一級公告類別中,共58個二級類別的事前審核公告調整為事后監管公告,主要包括股東、監事會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異常波動及澄清或說明,股東增持或減持股份,權益變動書和收購,再融資與重大資產重組,破產重整與風險警示等。
常用直通公告比例將提高至92%
據上證所相關人士介紹,為做好本項工作,前期對市場可承受度以及業務操作風險防范需求進行了充分評估,在此基礎上將54類完全不涉及業務操作單的以及4類業務操作單時效性要求較低的公告,納入直通車范圍。根據2014年滬市上市公司實際披露的公告數量模擬測算,本次擴大后上交所市場常用直通公告比例將從85%提高至92%,預計將對上市公司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及時性,產生重大積極影響。
上證所相關人士表示,本次擴大上市公司直通車公告范圍,主要有兩方面總體考慮:
一是直通車推出近兩年來運行平穩,擴大直通車范圍的條件基本成熟。自2013年7月啟動以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車系統逐步完善,基本功能趨于完備,絕大多數公司已經能夠熟練操作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系統上傳披露各類事前、事后審核公告,實現了85%的公告直通披露,得到市場各方高度評價。
二是擴大直通車范圍,有助于進一步推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自律監管轉型。以信息披露為中心,推動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監管轉型,是上交所近年來重點開展的一項持續性的工作。本次擴大信息披露直通車的覆蓋范圍,可以進而強化上市公司作為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增強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主動性和有效性,全面改變監管機構在信息披露監管中的“保姆”角色,將監管重心進一步轉移到事中和事后。
將推出實施多時段披露制度
本地負責信披業務的上市公司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在當前市場環境下,將上述公告納入直通車范圍,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體意識、責任意識和合規意識的要求更高,需要上市公司進一步增強信息披露規范運作能力,完善內部信息披露管理等相關配套制度。
例如,當市場出現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傳聞等股價敏感信息時,公司有義務及時回應和澄清,如公司直通披露的說明或澄清公告澄而不清,容易導致市場投資者被進一步誤導,需要進行二次澄清或多次澄清。因此,上市公司應當主動積極地回應市場傳聞報道,有針對性地澄清市場質疑問題,保證公告披露內容的有效性。
又如,當股價漲跌幅達到異常波動標準時,根據證監會2007年發布的《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關各方行為的通知》和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上市公司應當核實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可能導致股價異動的重大資產重組、再融資等股價敏感事項,如不存在該類事項的,需要同時承諾未來三個月內不再籌劃。就此,實踐中少數上市公司可能存在不認真核實情況,公告中遺漏承諾內容,承諾期限未滿即啟動相關重大事項等違規行為,甚至在此類直通公告中故意采用較為模糊的表述方式,誤導中小投資者。
上證所相關人士表示,對上述相關公告直通以后可能產生的問題,將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對澄清傳聞、異常波動類公告,將第一時間進行事后審核,如發現對市場傳聞澄而不清、相關承諾未嚴格履行等情況,立即采取監管問詢等快速反應措施,及時要求公司補充披露;對于濫用信息披露直通車公告、隨意發布公告的,將及時采取暫停直通車資格、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自律監管手段,加大事后監管和處罰力度。
另據介紹,作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調整和完善的重要配套事項之一,上證所還將在近期推出實施多時段披露制度,有望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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