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5-27 00:22:32
這是浙江企業因犯污染環境罪被法院處以金額最高處罰,也是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后的全國首例環保大案。
每經編輯|徐杰
每經記者 徐杰 發自浙江
因影響巨大而被列為全國十大污染環境案的浙江多家草甘膦企業涉環保污染案,有了進一步進展。
近日,負責案件審理的浙江衢州龍游法院公開宣判,涉事企業浙江金帆達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帆達公司)一審被判處罰金7500萬元,主要負責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至6年不等。
這是浙江企業因犯污染環境罪被法院處以金額最高處罰,也是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后的全國首例環保大案。
5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金帆達公司及其兩名自然人被告已提起上訴。
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浙江省草多家甘膦企業涉環保污染案源于兩年前。
2013年3月、5月、12月,杭州市民多次反映,自來水出現難聞怪味,產生怪味的原因一度成謎,直到警方介入。
經法院審理查明,浙江桐廬縣橫村鎮方埠化工廠系金帆達公司下屬企業,專門生產農藥草甘膦。為不影響生產,并降低危險廢物草甘膦母液的處理成本,金帆達公司委托不具備危險廢物處置資質的聯環公司、德興公司、博新公司(均另案處理),及衢州市新禾農業生產資料有限責任公司等化工原料提供單位,非法外運處置草甘膦母液。
2011年10月至2013年5月,金帆達公司共非法處置草甘膦母液3.5萬余噸,直接排放至衢州市巨化停車場、德清河道、富陽小溪等處。
2011年下半年,新禾公司非法為金帆達公司處置草甘膦母液。2012年初至2013年5月,新禾公司將草甘膦母液運出后分別傾倒在衢江區沙灘小溪、龍游柑橘林、灌溉水渠、雨水窨井等處,傾倒總量達6800噸以上。
法院審理后認為,2家被告單位和18名被告人均已構成污染環境罪。近日,負責審理上述案件的浙江衢州龍游法院公開宣判,金帆達公司一審被判處罰金7500萬元,公司主要負責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至6年不等。
金帆達公司重大污染環境案是兩高《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后的全國首例環保大案,系公安部重點督辦案件,被列為全國十大污染環境案之一。
浙江法院知情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目前,2家被告單位和18名自然人被告當中,金帆達以及該公司2名自然人已提起上訴。截至目前,其他被告暫未提起上訴。
對于上訴事項,記者致電金帆達公司辦公室,但截至發稿時,未收到任何回復。
活躍于資本市場
作為農藥龍頭,金帆達一邊是環境污染問題“纏身”,一邊則憑借市場地位頻頻活躍于資本市場。
記者據悉,金帆達公司自2006年就開始籌劃上市,不過在2009年,因與另一家同處浙江的草甘膦巨頭企業新安股份(600596,SH)發生侵權糾紛,上市受阻。
此后,市場上還傳出金帆達欲借殼天潤發展(002113,SZ)上市,但至今沒有確切消息。
另外,金帆達與注冊點位于湖北的興發集團(600141,SH)合作較為緊密。從興發集團此前的公告可見,早在2005年,興發集團與金帆達公司合資設立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草甘膦水劑、亞磷酸等物品生產。2007年,又與金帆達等5家公司合作,擬共同出資4億元設立湖北興瑞化工有限公司,主要從事有機硅生產銷售;離子膜燒堿生產銷售;精細磷化工產品的生產銷售。
2014年1月25日,興發集團推出定增預案,欲以12.81元/股的價格,向金帆達公司發行股份9,460萬股,募資資金12.12億元,收購浙江金帆達持有的湖北泰盛化工有限公司51%股權,與此同時,金帆達公司入股興發集團。
據興發集團2015年一季度財報顯示,浙江金帆達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持9534.43萬股,持股17.96%,僅次于控股股東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對于浙江法院上述一審判決事項帶來的影響,5月26日,金帆達公司辦公室人士對記者稱,“這是2013年的事情,目前公司經營正常”,至于對后期資本市場的影響,該人士稱,其個人不清楚,公司負責人這幾天都不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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