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7-26 17:58:11
成立之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動作頻頻。繼互聯網金融統計,信息披露等之后,7月26日,多位平臺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該協會向各會員單位下發了“關于印發《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自律懲戒管理辦法》等五項制度的通知”。記者查閱《懲戒辦法》發現,協會對會員違規行為實施懲戒的種類有七種。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朱丹丹
每經記者 朱丹丹
成立之后,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動作頻頻。
繼互聯網金融統計,信息披露等之后,7月26日,多位平臺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協會向各會員單位下發了“關于印發《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自律懲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懲戒辦法》)等五項制度的通知”。
“為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健康發展,規范對會員違規行為的懲戒,提高監管的彈性和有效性。”《懲戒辦法》指出。
同時,《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閱《懲戒辦法》發現,協會對會員違規行為實施懲戒的種類有七種,具體包括警示約談、發警示函、強制培訓、業內通報、公開譴責、暫停會員權利以及取消會員資格。
除七種懲戒方法之外,協會理事會下面還設立了“懲戒委員會”,主要負責對協會查處的違規行為實施懲戒。
據悉,懲戒委員會主要職責包括,受理投訴和相關部門移送的會員相關案件;負責會員違規行為的檢查和調查;負責委員會相關文件的制作、送達、整理歸檔等五項。
此外,協會理事會下面亦設立了“申訴委員會”,負責受理當事人對協會懲戒委員會做出的懲戒決定的申訴;同時負責對于會員以補貼等方式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申訴。
此外,《懲戒辦法》還規定,申訴委員會會員不得兼任懲戒委員會會員。
附通知截圖: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