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6-08-01 14:28:56
《南京市郵政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明確,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謝欣 吳凡
炎炎夏日,當一位快遞員辛辛苦苦頂著烈日來到收件人家門口時,卻被告知收件人有事不在家,換做任何人,都只能是累覺不愛了。
不過,在南京,一則于今年7月29日審議并通過的《南京市郵政條例》,有望改變快遞員遇到這種時刻郁悶的心情。
快遞第三次投遞可收費
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了解到,《南京市郵政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今年7月29日,經過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并通過,《條例》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條例》主要是針對郵政規劃建設、郵政服務、快遞服務、安全保障、監督管理等諸多事項,而其中最引人關注的莫過于“快遞投遞第三次將額外收取費用”的規定。
《條例》中明確,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經兩次免費投遞后尚未投交的快件,收件人仍需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收取額外費用,但應當事先告知收件人收費標準。
據《揚子晚報》此前報道,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鐘連勇曾就此問題表示,國家在2012年實施的快遞服務的標準中規定,快遞服務組織應當對快件提供最少兩次免費投遞,投遞兩次未能投遞的快件,快遞組織可以收取額外的費用。額外收取費用的具體標準不一,據他所知有快遞公司規定收2元。
對于《條例》中沒有對收費標準做一個具體的規定,且沒有規定收取的額外費用歸誰的情況,鐘連勇表示,《條例》不會出臺配套的收費標準,價格標準是動態的,操作中應該“隨行就市”。
此外,《條例》還明確要求,寄件人交寄郵件、快件時,要主動出示有效身份證件和交寄物品,配合郵政企業、快遞企業進行驗視。
同時,郵政企業、快遞企業應當核對郵件詳情單、快遞運單所填寫的寄件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地址等身份信息和證件信息。寄件人填寫的郵件詳情單、快遞運單不完整或者所填信息與本人有效身證件不相符的,不予收寄。
事實上,我國早于2015年11月1日起,就已開始實行“快遞實名制”,2016年6月1日起,快遞實名作為國家行業標準正式開始施行。根據國家郵政局發布的《快遞安全生產操作規范》規定,寄包裹除必須出示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外,快遞單也須實名,且需先通過快遞員檢查驗視。
從業者:快遞企業不會故意“刷費用”
針對這一最引發南京市民關注的“快遞第三次投遞可收費”的《條例》規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隨機采訪了一些快遞員和南京市民。
南京棲霞區附近的一位快遞小哥向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表示,他曾經有很多次上門送快遞,但是收件人卻不在家的情況,加價或許能讓這類情況減少。
南京市民何女士卻認為,這樣的規定是不能接受的,“快遞員送快遞之前可以打電話詢問收件人是否在家,同時現在許多小區內都有收件箱,快遞員可以把快遞放至箱內或者門衛處”。
對此,武漢市某快遞網點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這一規定對于快遞從業者,肯定是一個好事情。
這位快遞負責人訴苦道,目前國內一般快遞的利潤太低,一個普通快遞如果價值10元,除去中轉等費用,最后落到派送員手中的利潤只剩下1元。而在武漢,一名快遞小哥一個月收入不過在4000元左右。
他表示,國內快遞行業目前發展還不完善,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服務質量需要提高。但基層快遞小哥收入水平低,阻礙了整個行業服務水平的提高,像去年開始實行的“快遞實名制”和“開箱檢查”就因為太耗時,導致施行效果不如預期。
針對《條例》的上述規定,有消費者表示贊成:“畢竟快遞員工作辛苦,有時候為了一份快遞可能輾轉遞送幾次,建議收件方寄送快遞前備注一下寄送時間,防止別人跑空路”。
但也有消費者擔心,新規定之下,有的快遞公司或個人會玩弄貓膩騙取費用。其中一個現實的問題是:如何證明“投遞”已經投遞過兩次?
對于上述消費者的擔憂,上述快遞網點負責人表示,快遞小哥每天派送的貨物很多,出于派送和積壓成本上的考慮,不太可能會故意派送失敗而為只收取額外費用。
還有消費者抱怨,如果快遞未能按時送達,浪費了消費者的時間,是不是也應該補償呢?
對此,這位快遞網點負責人承認,由于各種原因,確實有時候會出現快遞晚到的情況。不過,除非是個別快遞員個人素質問題,一般不會出現故意拖延的情況。
對于《規定》的出臺是否會造成快遞柜使用率的下降,這位負責人表示,出于送貨成本和收貨方不同需求的考慮,《條例》對快遞柜的影響是很小的。不過他也指出,快遞柜也并不能確保百分百順利實現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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