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6-11-20 17:52:00
新華社上海11月20日專電(記者周蕊)伴隨著冬日供暖季的到來,一些地區的重度霧霾再度襲來,宣稱能去除PM2.5的負離子發生器受到市場歡迎。然而,上海市消保委對當地流通領域銷售的負離子發生器開展的比較試驗結果顯示,這些負離子發生器的功效有限。
本次測試的15件樣品均在其銷售的網站頁面上宣稱可凈化空氣,去除粉塵、PM2.5、煙霧等顆粒物,其中4件樣品在網頁或外包裝上注明了商品的適用面積,分別是3至5平方米、8至12平方米、12平方米、16至24平方米。
測試結果顯示,15件樣品產生的臭氧濃度均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但顆粒物潔凈空氣量水平遠未能達到產品標稱水平。試驗參照GB/T 18801-2015《空氣凈化器》中“顆粒物潔凈空氣量”的測試方法,這一推薦性國標適用于多種家用、車用和便攜式凈化器。結果顯示,15件樣品顆粒物潔凈空氣量均小于10立方米/小時,適用面積均小于0.7至1.2平方米。
同濟大學教授李振海說,負離子廣義上是指空氣負離子,即帶上負電荷的單個氣體分子(氧氣)或多分子團(包括水汽等)。“一些商家所謂的負離子凈化空氣中的顆粒物,其原理是通過顆粒物在電暈電場電子轟擊或氧負離子電荷遷移作用下帶上電荷,帶電的顆粒由于庫倫力的作用,凝并成大顆粒沉降或被吸附于墻壁、地面、床單、衣物、桌面等室內的裸露表面,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空氣中顆粒物濃度。然而,由于被去除的空氣中的灰塵依舊存在于室內,這就存在被重新揚起、形成二次污染的可能。”
李振海建議,消費者應正確認識空氣負離子對室內空氣中顆粒物等污染物的有限的輔助凈化能力,“單純采用負離子技術的負離子發生器產品并不屬于真正意義上的空氣凈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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