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8 14:11:54
【廣州住建委:3月17日及之前網簽的 按原政策執行】財聯社18日午間訊,廣州市住建委發布官方權威解讀公告。公告表示,3月17日及之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并且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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