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綜合 2017-03-31 21:34:34
3月31日晚間,繼天津市政府網站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天津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實施意見后,中國人民人行天津分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再次發布《關于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天津樓市調控繼續升級!
3月31日晚間,繼天津市出臺住房限購新政后,中國人民人行天津分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再次發布《關于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明確了“認房又認貸”。
《通知》規定,在本市無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無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含公積金)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二套房信貸政策,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60%;暫停發放貸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加強對借款人購房首付款來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況真實性的核查等內容。
據天津日報今日晚間消息,天津“住房限購”新政出臺。新政規定,對在本市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單身(包括未婚和離異)人士,暫停在本市(濱海新區除外)再次購買新建商品住。
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圍內購買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內連續繳納2年以上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補繳的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證明不得作為購房有效憑證。堅決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壟斷房源操縱市場價格、虛假宣傳誤導市場預期及提供虛假證明擾亂市場秩序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首付貸”及其他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行為。
以下為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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