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網 2017-12-27 16:58:23
據韓聯社報道,當地時間27日上午,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召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和三星4名前高管的二審結案審判,檢方建議法院判處李在镕12年有期徒刑。
今年8月2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李在镕行賄罪名成立,認定其向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提供、約定提供共計433億韓元(約合2.56億元人民幣)賄賂,判處李在镕有期徒刑5年。
27日的二審結案審判流程包括審問被告、特檢組陳述并提出量刑建議、律師團辯護,以及被告最終陳述等。
報道稱,雖然早前法院表示將傳喚樸槿惠出庭作證,但當天樸槿惠以健康問題為由遞交假條,缺席庭審。
據悉,在當天的審判中,李在镕否認不法行為的指控,預計法院宣判結果將于明年1月末公布。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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