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4 16:40:06
截至2018年10月底,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通過上繳國庫、補征稅款、收回貸款、歸還原資金渠道、統籌盤活、調賬等,整改問題金額2955.58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944項,問責處理3299人次。
每經記者|張鐘尹 每經編輯|陳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24日,受國務院委托,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在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報告了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胡澤君表示,截至2018年10月底,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通過上繳國庫、補征稅款、收回貸款、歸還原資金渠道、統籌盤活、調賬等,整改問題金額2955.58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944項,問責處理3299人次。
胡澤君指出,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方面,對一些地區違規舉債或提供擔保問題,3個地區通過財政資金償還或項目市場化運作等糾正14.32億元。對政府債券籌集資金閑置問題,8個地區已撥付15.95億元,其他地區正加快項目建設。
胡澤君表示,對一些地方落實債務管理要求不到位問題,4個地區通過調整融資模式、補充增信措施、更換融資產品等完善后續融資方式,保障重點項目建設資金接續,其他地區正與債權人協商解決;5個地區已完成政府融資擔保情況摸排,其他地區正在推進統計摸排工作。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健全政府債務臺賬制度,做好債務統計監測和報告工作。
會議還聽取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關于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跟蹤調研報告》(以下簡稱“調研報告”)。
對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調研報告指出,雖然各地方對政府債務風險更加重視,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增強,違規舉債問題明顯減少,但也有部分金融機構、地方政府寄希望中央放松監管政策或者“財政兜底”,在化解債務風險過程中有“等”“靠”思想,化解風險不夠積極主動。政府隱性債務問題在一些地區不同程度存在,但相關地區主動進行處理和問責的積極性不高,對違法違規舉債行為問責落實不到位。
此外,胡澤君還表示,涉及較復雜外部環境,需結合實際審慎處理。有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有的問題依存的政策法規有所調整,有的對應的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整改時不宜 “一刀切”,需要根據形勢發展變化相機抉擇。如對少繳或欠繳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問題,有關地方將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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