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3-08 19:53:45
證監會發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24號——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特別規定》。其中提到,紅籌企業在境內公開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應在發行上市安排中明確會計年度期間,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未以公歷年度作為會計年度的,應提供充分理由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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