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5-20 15:52:02
每經記者|潘婷 每經實習編輯|劉野
5月19日,廣東省公安廳通過官方微博平安南粵發布通告稱,廣東警方成功將紅通對象、經濟犯罪嫌疑人鄭某和從希臘引渡回國。這是廣東警方首次從希臘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也是“獵狐行動”開展以來,廣東警方首次從歐洲國家引渡涉經濟犯罪逃犯。
圖片來源:廣東省公安廳官方微博平安南粵截圖
通告顯示,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新華財富(全稱“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實控人鄭某和等人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存款。2017年9月,新華財富被曝旗下基金產品未如期兌付利息,實控人鄭某和也一個月前潛逃境外。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新華財富官網已被監管部門預警,存在投資理財風險。同時,新華財富官網信息顯示,公司實際上已進入緊急狀態,不排除解散公司和停止債務催收及項目管理的基本工作
紅通對象新華財富實控人鄭某和被引渡回國
通告顯示,自2017年9月開始,相繼有群眾向廣州天河警方報案,反映在轄區內新華財富公司購買的基金產品未如期收到利息,懷疑被騙。
經查發現,2013年12月至2016年6月期間,鄭某和等人未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資質的情況下,通過公司網站、群發短信、QQ公眾空間、微信朋友圈等公開方式,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吸收存款,金額巨大,擾亂國家金融秩序,給被害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鄭某和作為新華財富公司法定代表人兼實際控制人,事發后拒不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并于2017年8月潛逃境外。
廣州警方立即依法對新華財富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偵查,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鄭某和批準逮捕。應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申請,2018年7月國際刑警組織對鄭某和發布紅色通報。
在“獵狐行動”期間,廣州警方采取各種措施,多次就鄭某和案進行研判,并在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的指揮下堅持不懈開展緝捕工作。當中國警方掌握鄭某和已輾轉至希臘藏匿的重要線索后,立即提請希臘執法部門對鄭進行抓捕。
2018年 8月3日,希臘警方依據紅色通報將鄭某和拘捕,中國警方隨即通過外交渠道向希臘方面提出引渡請求。2019年4月,希臘方面同意引渡鄭某和,5月13 日,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率辦案單位迅速派出工作組赴希臘,并于5月16日將鄭某和順利押解回國。
新華財富官網已被監管部門預警 不排除解散公司的風險
記者登錄新華財富官網,彈出警示信息:所訪問的網站已被監管部門預警,存在投資理財風險。同時,深圳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局也提醒訪客“守護好自己的‘錢袋子’”。
官網信息顯示,新華財富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新華財富”)是由原新華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華財富事業部整體公司化轉制而來的一家全國性專業財富與資產管理機構。新華財富品牌初創于2011年,在深圳前海注冊,注冊資本金5000萬,公司總部已在2017年4月由北京遷回深圳,并于2017年11月由呂曙光出任法人,完成新管理團隊的組建及公司業務運行的全面轉型,旨在對存續基金項目進行運營管理和催收工作。
記者注意到,2016年7月26日,深圳證監局對新華財富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書。深圳證監局表示,在2016年4月至5月對該公司掘金系列私募基金產品的管理實施檢查中發現,新華財富存在向不合格投資者募資、未按合同履行信披義務的問題,并責令其整改。
去年12月11日,新華財富發布公告稱,公司經營管理現行“管理層”是特殊條件下成立的“看守”班子,其存續和經營管理受到多種因素的制約,基于上述原因等,公司實際上已進入緊急狀態,因此不排除解散公司和停止債務催收及項目管理的基本工作。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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