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0-21 19:54:27
每經記者|李可愚 每經編輯|陳星
10月21日下午開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初次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
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在會上介紹,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明確由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牽頭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同年9月,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牽頭成立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工作領導小組。
在修法過程中,社會建設委員會廣泛聽取各級人大代表,有關黨政部門、司法機關、群團組織,部分專家學者、一線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者、律師、學校教師、未成年人及其家長、互聯網企業的意見和建議。在反復研究論證的基礎上,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
記者注意到,修訂草案對現行法律的章目編排及條文順序進行了調整,堅持增改刪并舉。新增“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兩章,條文從72條增加到130條。
具體來看,修訂草案確立國家親權責任,明確在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能履行監護職責時,由國家承擔監護職責;此外,還增設了發現未成年人權益受侵害后的強制報告制度。
同時,修訂草案增加了學生欺凌及校園性侵的防控與處置措施。為避免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虐待、暴力傷害等侵害,修訂草案還創設了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從業查詢及禁止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修訂草案適應客觀形勢的需要,增設“網絡保護”專章,對網絡保護的理念、網絡環境管理、相關企業責任、網絡信息管理、個人網絡信息保護、網絡沉迷防治等作出全面規范,力圖實現對未成年人的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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