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政府網站 2020-02-22 21:45:55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功能區人社局辦事處、財政(審)局:
為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幫助企業在疫情防治期間穩定就業崗位,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2號)、《省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影響推動經濟循環暢通和穩定持續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蘇政發〔2020〕15號)、《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穩定發展的意見》(揚府發〔2020〕15號)等文件,現就做好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期間我市企業穩崗返還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長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政策
對生產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且恢復有望的參保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實施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困難企業以及其他企業的返還標準、實施要求及企業資格條件按《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揚州市財政局揚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揚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國家稅務總局揚州市稅務局揚州市總工會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揚人社〔2019〕103號,以下簡稱“103號文件”)執行。
對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服務業企業,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可參照困難企業標準給予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
二、放寬中小微企業裁員率標準
對符合“103號文件”相關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將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裁員率標準放寬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
三、加大對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支持力度
對春節期間(2020年1月24日-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且經省認定的企業,從失業保險擴大試點支出范圍資金中按照在崗職工每人每天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
四、簡化辦理手續
對符合條件且穩崗返還金額1萬元以下的企業實行簡易程序,通過信息化方式比對后進行返還。各地要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精簡申報材料,核定企業穩崗返還金額時,按照社保征收機構提供的繳費記錄確定,不得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要充分利用信息手段對企業有關信息進行比對審核,不斷推廣利用網上平臺經辦,優化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增強企業獲得感。
五、開展精準宣傳
各地要結合援企穩崗最新政策要點,全面推進精準化宣傳,充分利用各種工作平臺,通過人社系統網站,企業QQ群、短信群發、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進行政策宣傳。同時,利用社保辦理大廳、就業服務大廳、基層人社站所等辦事場所進行點對點宣傳,確保企業知曉政策。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吸納就業較多企業,主動上門宣傳對接,提供申報服務,確保發放到位。
六、加大工作推進力度
穩崗返還工作是中央和省穩就業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各地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加強部門間溝通協調,明確相關責任。同時,在推進工作中按照國家和省最新政策文件執行,確保政策及時落實到位。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揚州市財政局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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