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3-26 17:29:38
3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公安部二局局長高峰就聯合發布依法嚴懲哄抬物價犯罪典型案例答記者問。他們表示,哄抬熔噴布價格的手法,主要表現為轉手倒賣、層層加碼,當然也包括一些囤積居奇行為。總的看,轉手倒賣的利益鏈條越長,價格哄抬的就越高,熔噴布進入工廠投入生產的時間就拖的越久,對整個防疫物資供應造成的影響就越大。針對這種行為特征和危害性,不能僅看每個環節的哄抬幅度,而應根據轉手倒賣、囤積的數量、次數、加價比例和滯留時間等,綜合認定“違法所得數額較大”和“其他嚴重情節”,堅持突出重點,打早打小,盡快斬斷阻礙熔噴布供應的“黑手”,打通市場流通的“堵點”,確保關鍵原材料及時進入生產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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