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0-23 09:03:43
每經編輯|周宇翔
因1MDB丑聞,中國香港證監會決定對高盛罰款3.5億美元。同時,包括美聯儲在內的多國監管部門也合計對高盛罰款約29億美元。
據香港證監會網站23日消息,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高盛亞洲)因在管理層監督、風險、合規及打擊洗錢等監控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和缺失,令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1MDB)于2012年及2013年透過三次債券發售籌得的65億美元中有26億美元被挪用,因而遭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譴責及罰款3.5億美元(27.1億港元)。
與此同時,當地時間周四,美聯儲也以相同事由決定對高盛處以1.54億美元的罰款。美聯儲在聲明中也表示,該機構正在與美國司法部、證監會、紐約州金融服務廳、英國金融市場行為管理局、英國央行審慎監管局,以及一系列外國監管部門采取協同監管行動。上述所有機構宣布的罰款共計約29億美元。
香港證監會在發布的新聞稿中指出,高盛亞洲廣泛地參與1MDB的債券發售,并收取了該三次債券發售所產生的總收入當中逾三分一款額;高盛亞洲在風險、合規及反洗錢監控措施和管理層監督工作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及缺失,并且在未有妥善處理多項顯示有洗錢或賄賂行為的預警跡象的情況下,容許有關債券發售繼續進行。
根據香港證監會的介紹,高盛以支付25億美元加上歸還14億美元資產的保證,就有關刑事法律程序與馬來西亞政府達成和解。
據證券時報報道,根據美國司法部對外發布的公告,高盛承認違反《反海外腐敗法》(FCPA),并承認向馬來西亞和阿布扎比官員行賄超過10億美元,以獲取回報豐厚的業務,包括其為1Malaysia Development Bhd(1MDB)的三筆債券交易承銷約65億美元,高盛從中賺取了數億美元的承銷費用。
截止當地時間10月22日收盤,高盛當天股價收漲1.23%。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市場公開信息、證券時報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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