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3-04-12 12:37:27
每經編輯|孫志成 蓋源源
人們常說,謠言止于智者。但如今網民要想撥開迷霧看到真相,還真是不容易。
近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簡訊,著名演員張凱麗起訴被告勞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勝訴,被告勞某因文章中出現針對張凱麗的不實言論及侮辱言辭,被判構成對張凱麗名譽權的侵犯,需賠償張凱麗精神損害賠償金、經濟損失等共計30500元,并發布致歉聲明。
張凱麗維權勝訴
免除被告的賠償責任
4月11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簡訊,女演員張凱麗訴被告勞某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判決結案。
案件簡訊稱:
2023年4月11日,張凱麗女士訴被告勞某【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微信號:SSKYL168168)】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名譽權)案一審判決結案。
2022年1月21日,被告勞某在其注冊、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中發布了大量針對張凱麗女士的侮辱、誹謗性言論,被判嚴重侵犯張凱麗女士的名譽權,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勞**向張凱麗女士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0500元。
判決作出后,張凱麗女士考慮到被告愿意主動致歉的誠意及其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困難等因素,最終免除了被告的賠償責任。
2023年3月31日及4月11日,被告勞某就其發布針對張凱麗女士的侮辱、誹謗言論,嚴重侵犯張凱麗女士名譽權一事,分別在《人民法院報》及涉案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刊登致歉聲明,向張凱麗女士賠禮道歉。
勞**于2023年4月11日在涉案微信公眾號“每日熱點視頻o”發布的致歉聲明(手寫)。
勞**于2023年3月31日在《人民法院報》刊登的致歉聲明
據判決書顯示,張凱麗作為演員,系公眾人物,具有廣泛知名度。
“每日熱點視頻o”的微信公眾號于2022年1月發布涉案兩篇文章,文章中“無底線撈金”一詞系對原告的不當歸因,法院認定構成對原告人格的侮辱,侵犯原告名譽權。
法院認為,文章使用“張凱麗牽出上億大案,代言虛假廣告”等語句對原告進行描述。
“但目前并無證據對上述事實予以證明,上述描述可能造成公眾對原告誤解,導致原告社會評價降低,法院認定相關內容已構成對原告誹謗,侵犯原告名譽權。”
法院表示,勞某作為面向社會的微信公眾號的運營者,從發布的內容中獲得實際收益,在轉載文章時理應盡到審慎、文明的注意義務。
涉案文章標題及內容帶有明顯指向性,對原告人身權益存在較高侵權風險,被告在對相關事實未予以核實的情況下轉發,據此獲益,具有主觀過錯。
被告未提供證據證明發布涉案內容存在事實依據,認定被告行為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勞某向張凱麗女士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30500元。判決作出后,張凱麗女士考慮到被告愿意主動致歉的誠意及其家庭經濟狀況比較困難等因素,最終免除了被告的賠償責任。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關注案件的人來說,其實這已經是一樁近兩年的舊案了。張凱麗曾為足力健代言人,足力健也因“國民媽媽”張凱麗家喻戶曉,但品牌代言人早已換人。2021年足力健官宣楊迪為足力健品牌大使,2022年足力健再次官宣郎平成為新一任代言人,而在足力健爆出負面消息后,諸多關于前任代言人張凱麗的不實言論卻在網上傳開。
2022年1月14日,中國廣播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演員委員會(簡稱“中廣聯演員委”)發聲明,提到個別自媒體為獲取流量,炮制毫無事實依據消息,憑空杜撰張凱麗與足力健之間的經營和股權關系,通過“標題黨”等方式誤導公眾,惡意詆毀,嚴重損害張凱麗的合法權益,已經涉及網絡尋釁滋事性質。
如何避免侵犯明星權益?
最近明星維權的消息可不少,除了打贏官司的張凱麗,還有周杰倫、蘇炳添、謝娜和張杰夫婦以及葛優等明星的維權新聞引發網友關注。
近日,關于葛優維權的消息多次登上頭條。海信、網易、搜狐、昆明航空等都曾因為擅自使用葛優肖像被告。南方周末報道,“葛優躺”侵權官司6年544起,葛優幾乎全勝獲賠759萬余元。
據企查查APP顯示,自2021年8月份以來,馮小剛作為原告身份關聯的網絡侵權責任糾紛案件超1000起,且被告方多涉及侵權電影《老炮兒》中馮小剛肖像圖片。
4月10日,#周杰倫就不正當競爭起訴網易#話題在微博登上熱搜第一。據潮新聞報道,這起案件是知識產權領域的不正當競爭糾紛,將于4月17日在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開庭審理。
4月11日,體育明星蘇炳添也因起訴網易引起關注,案件將于5月18日在廣州互聯網法院開庭審理,案由為網絡侵權責任糾紛。
謝娜、張杰夫婦買豪宅“跳單”的消息曾多次登上娛樂頭條,近日,法院判定謝娜、張杰不存在“跳單”行為,隨后,企查查APP顯示,謝娜、張杰以侵犯隱私權、名譽權為由起訴房產中介。
據新黃河客戶端,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慧律師表示:近年來,明星侵權案件還是主要集中在兩類,其一是明星的肖像權侵權,具有典型性的有整形機構肖像濫用、表情包濫用、微信軟文侵權等,其二是名譽權侵權,名譽指的是對人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如果侵權人的行為造成明星的社會評價降低,就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侵權主要是通過侮辱、誹謗等方式進行的,例如張凱麗的案件。
在張慧律師看來,眾多明星維權成功案例體現的是國家對于人格權保護的進步。她表示,“清朗”行動以來,雖然國家對于網絡誹謗、暴力等網絡亂象在加大整治力度,但因為互聯網的特性,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并且很多賬號未進行實名制認證,整治起來實際非常困難。最高院、最高檢在《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對于網絡實施誹謗、暴力行為有了初步的規定,這充分說明國家對于人格權的保護又前進了一步。
編輯|孫志成 蓋源源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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