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22 18:33:19
每經編輯|李澤東
“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事件,有了最新進展。
據廣陽區人民法院微信號1月22日消息,2024年1月21日,在廊坊市廣陽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代院長王沛恒向大會作出工作報告。
其中提到,區法院2023年審結刑事案件600件,判處罪犯678人。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多發性侵財類犯罪保持高壓態勢,重點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犯罪,維護社會安定、人民安寧和財產安全。
常態化掃黑除惡。全面宣傳、認真實施《反有組織犯罪法》,審結涉惡案件3件8人。對“唐山燒烤店打人案”保護傘、唐山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路北分局原局長馬愛軍,以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唐山燒烤店打人事件”曾震驚全國,2022年8月29日,河北省人民檢察院發布關于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案件審查起訴情況的通報。
檢察機關經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6月10日2時40分許,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劉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訴處理)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吃飯時,陳某志對正在店內與同事李某、遠某、劉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進行騷擾,遭到王某某的拒絕和斥責后,陳某志遂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對其進行反抗,后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內,共同對被害人王某某、李某、遠某、劉某某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
案發后,4名被害人由120救護車送醫,其中,李某、遠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后自行離開; 王某某、劉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于7月1日出院。
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某某、劉某某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構成輕微傷。同時,經公安機關詢問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并綜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害、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為虛假信息。
另經公安機關依法深入偵查,檢察機關審查查明,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斗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 等刑事犯罪11起,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4起,逐漸形成了以陳某志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該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關于嚴肅查處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的通報
另據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在公安機關密切配合下,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后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河北省紀委監委組織協調唐山、廊坊、衡水等地紀委監委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其中對唐山市路北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黨委書記、局長馬愛軍及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機場路派出所所長胡斌、長虹道警務站副站長韓志勇、機場路派出所民警陳志偉、光明里派出所原所長范立峰、光明里派出所副所長王洪偉、喬屯派出所副所長王志鵬、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級警長安迪等8名公職人員采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了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職務犯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深挖徹查,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據央視新聞此前報道,2022年9月13日至15日,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陳繼志等惡勢力組織違法犯罪一案。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尋釁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28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經依法通知,各被害人均表示本人不出庭參加訴訟。9月23日,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2022年6月10日2時40分許,被告人陳繼志、馬云齊、劉斌、陳曉亮、李鑫、沈小俊及李紅瑞、劉某、姜某萍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區機場路某燒烤店吃飯時,陳繼志到正在店內用餐的被害人王某某、李某、遠某、劉某某桌旁,對王某某騷擾遭拒后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進行反抗。陳繼志、馬云齊、劉斌、陳曉亮、李鑫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及店旁小胡同內,對王某某、李某、遠某、劉某某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沈小俊在燒烤店及旁邊小胡同內威脅遠某不得報警。經鑒定,王某某、劉某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另查明,2012年以來,被告人陳繼志等人還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斗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陳繼志為糾集者,王曉磊等7名被告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組織。該惡勢力組織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陳繼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眾斗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對其余27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十一年至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另對其中19名被告人并處人民幣十三萬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陳繼志等6名被告人對尋釁滋事罪4名被害人的醫藥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等各項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新聞、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廣陽區人民法院微信號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