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24 20:40:10
每經AI快訊,9月24日,中國證監會就《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指引》第八條明確,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應當制定并經董事會審議后披露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至少明確以下事項:
(一)負責市值管理的具體部門或人員;(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責;(三)上市公司內部考核評價方法;(四)對上市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凈率等指標及上述指標行業平均水平的具體監測預警機制安排;(五)上市公司出現股價短期連續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時的應對措施。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應當就市值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在年度業績說明會中進行專項說明。股價短期連續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的①連續20個交易日內上市公司股票收盤價格跌幅累計達到20%;②上市公司股票收盤價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盤價格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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