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05 19:54:12
據中國證監會網站9月5日消息,為落實《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進一步降低基金投資者成本,規范公募基金銷售市場秩序,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中國證監會對《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并更名為《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管理規定》,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規定》共六章28條,主要內容如下:一是合理調降公募基金認購費、申購費、銷售服務費率水平,降低投資者成本。二是優化贖回安排,明確公募基金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三是鼓勵長期持有,明確對投資者持有期限超過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不再計提銷售服務費。四是堅持權益類基金發展導向,設置差異化的尾隨傭金支付比例上限。五是強化基金銷售費用規范,統籌解決基金銷售結算資金利息歸屬、基金投顧業務雙重收費等問題。六是建立基金行業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為基金管理人直銷業務發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務。
歡迎社會各界對《規定》提出寶貴意見,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加以完善并履行相關程序后發布實施。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