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09-08 23:34:50
9月8日,*ST蘇吳(江蘇吳中)發布公告,全資子公司江蘇吳中進出口有限公司因協助他人騙取出口退稅,被法院判處罰金800萬元。同日,公司披露控股股東蘇州吳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輪候凍結。此前,江蘇吳中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并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每經記者|甄素靜 每經編輯|魏官紅
9月8日,*ST蘇吳(原證券簡稱江蘇吳中)發布公告稱,全資子公司江蘇吳中進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進出口公司”)因協助他人騙取出口退稅,被法院判處罰金800萬元,該公司時任董事長楊鋒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2.3萬元。江蘇吳中表示,上述判決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業務運作,除已經披露的事項外,公司目前經營情況正常。
同日,上市公司還發布公告稱,控股股東蘇州吳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中投資”)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輪候凍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自今年2月27日江蘇吳中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以來,一連串負面事件相繼被披露:全資子公司涉嫌騙取出口退稅被起訴、年報被出具“非標”意見、控股股東巨額資金占用、股票被實施退市與其他風險警示。
江蘇吳中能否如管理層所言抓住“機會”,順利化解退市危機?
江蘇吳中在今年3月8日披露了《關于全資子公司收到起訴書的公告》,稱進出口公司收到湖南省衡東縣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衡東檢察院)起訴書,認為進出口公司及時任進出口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楊鋒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協助林錫欽等人實施騙取出口退稅,衡東檢察院以騙取出口退稅罪(從犯)追究進出口公司及楊鋒刑事責任。
江蘇吳中2024年年報披露,進出口公司及楊鋒在2011年7月至2018年12月期間,協助林錫欽等人實施騙取出口退稅,共取得關于相機、鏡頭類出口退稅額共計2.42億元,通過收取平臺服務費形式非法獲利1600萬余元。
9月8日,進出口公司收到湖南省衡東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判決結果顯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告單位進出口公司犯騙取進出口退稅罪,判處罰金八百萬元(罰金限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逾期未繳納的,強制繳納)。
被告人楊鋒犯騙取進出口退稅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12.3萬元(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月25日止,折抵刑期90日。罰金限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繳納,逾期未繳納的,強制繳納)。
此外,對公安機關扣押被告單位進出口公司退繳的違法所得1600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記者查詢資料獲悉,進出口公司業務性質主要為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的進出口業務,2024年凈利潤為-329萬元。
同日,江蘇吳中還披露了控股股東股份被輪候凍結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東吳中投資持有江蘇吳中1.23億股股份,均為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7.27%。但目前,吳中投資所持有的這部分股份已全部處于質押、司法標記、司法凍結、輪候凍結狀態。
此次輪候凍結由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發起,凍結起始日為2025年9月5日,凍結原因為輪候凍結。
江蘇吳中表示,控股股東高度重視,并將積極穩妥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凍結風險。公司將進一步向控股股東核實上述事項相關情況,并將持續關注控股股東持有的公司股票被司法凍結、標記以及債務風險化解情況。
在此之前,江蘇吳中已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7月13日,江蘇吳中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江蘇吳中存在“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以及“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資金情況”等違法情況。
證監會擬決定對江蘇吳中及公司多名責任人給予警告并處罰款,罰款金額總計達3050萬元。其中,擬對公司董事長錢群山罰款1500萬元。
在江蘇吳中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管理層表示正在“積極應對、進行申訴,在最終處罰下來前,還有機會”。
從消息面上來看,江蘇吳中情況不容樂觀。9月4日,江蘇吳中發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第九次風險提示公告。從財報數據來看,2025年上半年,江蘇吳中實現營業收入6.36億元,同比下降27.08%;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4441.78萬元,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凈利潤虧損4920.66萬元。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32297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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