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25 12:00:05
成都聯合印發《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批準管理辦法》,規范住宅區與樓宇命名、更名。新規明確命名禁限要求,包括政治文化底線、名稱來源、禁用夸張用語等,推行負面清單,鼓勵反映歷史文化內涵的名稱。同時規定命名、更名申請條件和流程,新建項目、已建成未命名項目等可申請,可通過線上提交申請。
每經記者|陳利 每經編輯|陳夢妤
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市民政局聯合印發《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樓宇名稱批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成都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的住宅區與樓宇的命名、更名工作。

《管理辦法》詳細規定了住宅區、樓宇命名的禁止性、限制性要求,是規范命名行為的核心內容,主要包括:
政治與文化底線:嚴禁使用損害國家主權、民族尊嚴、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以及違背公序良俗的詞語。
名稱來源限制:禁止使用人名、外國地名及其簡稱;禁止使用具有特定政治色彩的詞語、帝王稱謂、官銜、職位等詞語;原則上不得使用企業名稱、商標名稱,防止變相廣告和侵權。
禁用夸張用語:禁止使用“萬國”“宇宙”“天下”“中央”“歐洲”等刻意夸大的詞語。一般不得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等詞語,確需使用的應有充分理由并嚴格審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過去一段時間,成都不少樓盤為贏得關注、追求市場,在小區取名上往往存在夸張情況,如遠大中央公園、中洲中央城邦、中潤歐洲城、麓山國際社區等小區。此次新規的出臺,也意味著此后類似小區名將不再出現。
在外文使用規范上,《管理辦法》也明確原則上不得使用外文音譯命名。確有必要使用時,需確保外文原意健康、中文名稱無不良含義且不產生歧義。
而在專有名稱保護方面,若使用如“世博”“奧林匹克”等國家明令保護的標語、文字,必須事先取得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
避免重名同音:規定在市轄區、市政府確定的特定區域或其他縣級行政區劃范圍內,住宅區、樓宇名稱不得重名、同音,并禁止通過簡單增減“大”“新”“成都”等字詞制造名稱混淆。同時,禁用通名,不宜使用行政區劃通名(如國、州、鎮)、其他地名類別通名(如海、港、灣)以及易產生歧義的通名(如門、世家、莊園);禁止重疊,通名不得重疊使用,如“某某花園廣場”;名稱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避免生僻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自造字、阿拉伯數字和標點符號。
《管理辦法》明確,推行負面清單,明確建立住宅區、樓宇命名、更名負面清單制度,對清單內的名稱禁止或限制使用。清單外的名稱也需符合含義明確、健康、名實相符的原則。
同時,《管理辦法》第七條鼓勵采用反映歷史文化內涵、深具地域特色的名稱,并提出了尊重歷史事實、突出文化特色、注重語言美感、避免過度商業化等具體要求,引導命名向內涵化、品質化發展。
哪些項目可申請命名或更名?《管理辦法》指出,命名針對新建項目,需辦理預售許可的,應在取得土地使用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辦理預售許可前申報;無需預售許可的,應在取得前述許可后、竣工驗收備案前申報。名稱批準文件是辦理預售許可或竣工驗收備案的要件之一。已建成未命名的項目,符合條件者可申請命名。
更名則明確了三種可申請的情形:一是項目建設施工前或施工中開發建設主體變更;二是已建成項目所有權發生整體轉移;三是已建成項目經法定比例的業主共同決定(第十七條)。其中業主共同決定更名,需滿足《民法典》規定的“雙三分之二參與、雙四分之三同意”的業主表決條件,體現了對業主自治權利的尊重。
申請途徑上,可通過成都政務服務網或天府市民云相應入口線上提交申請。住建主管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初審。初審通過后,通過系統推送征求同級民政部門意見。民政部門應在收到后1個工作日內反饋意見。住建部門在收到民政部門意見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并在1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決定。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與數據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封面圖片來源: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涵 攝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