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4-05-12 10:52:13
全文如下
2013年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工作總結和2014年工作要點
一、2013年工作進展和主要成效
2013年,中部六省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一系列重要會議精神,全面落實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政策措施,切實加強規劃引導、政策協調、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各項工作,努力開創中部崛起工作新局面。
(一)狠抓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全面實施《國務院關于大力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43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協調落實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加大中部地區“兩個比照”政策落實力度,認真總結政策實施成效。跟蹤分析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實施情況,做好經濟形勢年度、季度分析工作。
(二)扎實推進“三基地、一樞紐”建設。繼續實施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進一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支持實施了河南省南水北調渠首及沿線、湖北省南水北調沿江沿線和湖南省洞庭湖區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落實工業轉型升級規劃,加大對中部地區鋼鐵、石化、有色金屬、造船等產業升級改造的支持力度,支持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通過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等支持中部地區發展高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加快建設中部地區綜合交通運輸樞紐。
(三)支持重點經濟區加快發展。繼續推進太原城市圈、皖江城市帶、鄱陽湖生態經濟區、中原經濟區、武漢城市圈、環長株潭城市群等重點區域發展。印發實施了《武漢城市圈區域發展規劃》和《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建設發展規劃綱要》。督促落實《中原經濟區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1〕32號)和《中原經濟區規劃》,推動建立中原經濟區市長聯席會議制度。研究編制了《洞庭湖生態經濟區規劃》。
(四)加大對欠發達地區扶持力度。全面落實羅霄山、武陵山、大別山等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扶貧攻堅規劃,加大了以工代賑和易地扶貧搬遷等資金支持力度。推動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2〕21號),制定出臺了中央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對口支援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實施方案。組織編制了贛閩粵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
(五)進一步擴大開放和深化合作。國務院批復了《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發展規劃(2013—2025年)》,努力打造開放合作新高地,實驗區建設開局良好。編制了《晉陜豫黃河金三角地區區域合作規劃》,探索與東西部地區加強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徑。支持武漢城市圈、長株潭城市群、環鄱陽湖城市群開展戰略合作,支持長江中游城市群一體化發展。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指導意見》(國發〔2010〕28號),鼓勵中西部地區與東部沿海地區合作共建產業園區,探索利益分享機制。出臺《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積極引導外商向中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批復設立江西贛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指導和推進安徽皖江城市帶、湖南湘南、湖北荊州、晉陜豫黃河金三角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
2013年,面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環境,中部地區經濟繼續保持平穩發展勢頭。據初步測算,全年中部地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12.7萬億元,同比增長9.7%;完成固定資產投資10.6萬億元,增長22.2%;實現進出口總額2197億美元,增長13.6%;實際利用外資金額101億美元,同比增長8.97%;城鄉居民收入分別達到22734元和836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1%和9.5%。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中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任務重,產能過剩問題較為突出,不少行業生產經營仍面臨困難,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需要繼續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推動中部地區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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