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財經 2017-02-09 18:13:38
鳳凰財經訊 2月8日,天津銀監局官網公布一批處罰信息,值得注意的是,15篇罰單全部指向平安銀行,起因系平安員工私自銷售理財產品。對于此次處罰,平安銀行對鳳凰財經獨家回應稱已對相關涉事員工進行了嚴厲問責與處罰。
平安銀行全文回復如下:
2月8日,天津銀監局對平安銀行天津分行員工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事件進行處罰。我行嚴令禁止本行員工私自銷售非我行發售或代理的各種產品。我行依照行內相關制度,已對相關涉事員工進行了嚴厲問責與處罰。
銀監會官網截圖
天津銀監局公布的處罰信息顯示,平安銀行天津紅橋支行、平安銀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支行皆因為員工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被罰,平安銀行天津紅橋支行被罰款50萬元,平安銀行天津新技術產業園區支行被罰款20萬元。
此外,平安銀行13名員工接到天津銀監局罰單。滕立山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楊洋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一年,張靜因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被警告。
平安銀行員工馮潔、鐘玉梅、申薇、蒲志強、延嘯潭、謝正宏、徐瑩、李國平、劉云錚、劉靜皆因對員工私自銷售非平安銀行天津分行發售或代理發售產品一案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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