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6 19:53:09
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近日發布關于貫徹《市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的通知,自通知施行之日起,在園區新購并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用于申請入學的,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初中、小學不分段,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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