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11-20 07:57:49
每經編輯|何小桃
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2019年11月19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蘇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長繆瑞林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繆瑞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十萬元;對繆瑞林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娙鹆之斖ケ硎痉姆ㄔ号袥Q,不上訴。
經審理查明: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繆瑞林利用擔任江蘇省宿遷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長,中共宿遷市委書記,江蘇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長的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與個人在企業項目審批、獲取貸款、工程項目承攬、費用結算及親屬工作調動、子女入學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妻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0萬余元。
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繆瑞林的上述行為依法構成受賄罪。繆瑞林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圖片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在北京參加全國兩會時,嚴重破壞會風會紀!
去年11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江蘇省副省長繆瑞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國紀檢監察報的一篇文章透露,繆瑞林的問題線索是被中央巡視組發現的,根據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繆瑞林“應聲落馬”。
2019年4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江蘇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繆瑞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表示,經查,繆瑞林喪失理想信念,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參加全國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造成惡劣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住房中侵犯國家利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參與公款吃喝;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
據媒體報道,“雙開”通報中,被指“參加全國兩會期間嚴重破壞會風會紀”的,繆瑞林還是第一人。
通報還表示,繆瑞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新華社今年5月報道,繆瑞林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繆瑞林作出逮捕決定。
6月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稱,繆瑞林涉嫌受賄一案,已由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視頻截圖
8月7日,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江蘇省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繆瑞林受賄一案。
從“救火隊長”到“退貨市長”
1964年11月出生的繆瑞林出生于南通市如東縣,仕途一直未離開江蘇省內。1980年,不滿16歲的繆瑞林考入江蘇農學院(現揚州大學農學院)農學系農學專業學習,畢業后進入江蘇省農業廳農業局工作。
繆瑞林在農業系統工作20年,曾任江蘇省農林廳農業局副局長、省農業資源開發局局長等職。2004年,繆瑞林調任地方,主政宿遷8年,歷任常務副市長、代市長、市長、市委書記。
據重慶晨報報道,宿遷當地居民稱,繆瑞林任職期間,特別是擔任主官后,行事高調,囂張跋扈,對于大小事務都要插手,搞起了“一言堂”,還曾因私生活不檢點被發帖舉報。在中央紀委監委的通報中對繆瑞林“道德淪喪、生活腐化、貪圖享樂、以權謀色、搞權色交易”的描述,恰好證實了這一點。
2013年1月,繆瑞林從宿遷市委書記任上升遷至江蘇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躋身省部級。這一年,繆瑞林49歲。
同年12月,隨著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的落馬,繆瑞林以“救火隊長”的身份補缺南京市市長,再一次走進了公眾視線。
重慶晨報報道稱,繆瑞林在任期間,一改其在宿遷高調的行事作風,多次表示要做一個“不被南京市民罵的市長”。實際上,在南京任職的4年間,繆瑞林政績平平,甚至因其“混日子”的態度,導致在其位不謀其政;更由于對南京的發展缺乏布局和規劃,影響了南京市的整體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繆瑞林主政南京4年期間,曾與4位市委書記搭班,一向被稱為“最看好”官員的繆瑞林卻沒有得到“進步”。2018年1月,繆瑞林重回到江蘇省副省長任上。
因此,繆瑞林被稱為“退貨市長”。
封面圖片來源:圖片來源:最高人民法院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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