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9 20:54:29
每經訊,據啟信寶,新三板創新層公司隆盛泰(872037)新增一則裁判文書--隆盛泰與D某某民事裁定書,案號是(2021)京0105財保864號。文書落款日期為2021年8月6日,公布日為2021年12月8日。
據裁判文書,申請人隆盛泰與被申請人D某某,涉財產保全一案,已由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審理完畢,審理結果為:凍結被申請人D某某的銀行存款28萬元;如存款不足,則查封或扣押與不足額部分同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1920元,由申請人隆盛泰預交(已交納)。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記者 湯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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