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9-08 22:02:55
每經記者|王晶 梁梟 每經編輯|楊夏
中秋佳節將至,月餅禮盒過度包裝的話題再度成為熱點。今日(9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最新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聚焦月餅、粽子等重點商品,依法嚴格查處生產、銷售過度包裝商品的違法行為。
那么,月餅生產企業是否應該為禮盒包裝造成的環境影響買單呢?
2021年2月,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綠發會)將知名月餅生產商上海杏花樓告上法庭。綠發會認為,上海杏花樓生產、出售的某月餅禮盒的包裝層數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違反了《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要求其停止對生態環境的侵害,并回收市面上銷售的、不符合國家包裝標準的月餅。一審敗訴后,綠發會又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據綠發會近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的二審判決書,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涉案月餅“存在多一層包裝的情況”,多出的包裝物“確屬固體廢物”。但是,“多加的一層包裝,經過合理處置仍可以避免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因此,涉案包裝作為固體廢物不能直接等同于污染物”,“難以認定會對公共利益造成較為嚴重的破壞”。
“(下一步)我們要向最高法申訴。”綠發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而關于該案的最終走向,《每日經濟新聞》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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