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5-11-26 22:01:09
每經記者|王海慜 每經編輯|彭水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近日,證監會官網披露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北京中方信富投資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方信富)及時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張松作出處罰:中方信富因未按規定保存文件資料、報送虛假材料兩項嚴重違法事實,被處以300萬元罰款,且其核心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許可被依法撤銷;張松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給予警告并處60萬元罰款,同時被采取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作為一家擁有長達28年從業歷史的老牌證券投顧機構,中方信富的“退場”,成為證券監管“零容忍”執法的典型案例,也向整個證券投資咨詢行業敲響了合規警鐘。
系統性違規情節嚴重
證監會調查顯示,中方信富的違法違規行為并非偶然,而是系統性違規,且情節較為嚴重。
在文件資料保存環節,中方信富的合規漏洞已有多年。2021年至2023年期間,公司未完整保存13名客戶的營銷服務記錄;更早的2020年,其對221名客戶的業務推廣、協議簽訂、服務提供等環節的留痕記錄更是存在缺失。
更嚴重的違法事實集中在向監管報送虛假材料上,中方信富多次陽奉陰違、頂風作案,甚至在監管禁令期間公然違規。2020年2月,北京證監局因中方信富此前違規,出具《責令暫停新增客戶監管措施決定書》,要求其全面整改并暫停新增客戶6個月。在2021年12月報送的《關于整改期間是否新增客戶的情況說明》中,中方信富卻謊稱“整改期間無新增客戶”。經查實,該公司在暫停業務期間實際新增223名客戶,虛假陳述問題明顯。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外,中方信富還存在數據造假行為:在報送的2021年12月、2022年12月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監管報表中,中方信富2021年、2022年的“營業收入-本年累計金額”和“凈利潤-本年累計金額”與公司經審計的審計報告對應科目數據不符;另外,2023年2月8日,中方信富向北京證監局報送的自查報告中,關于相關微信公眾號的運營及公眾號的文章撰寫情況也存在虛假陳述。
根據處罰決定,中方信富的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許可被撤銷,這意味著這家1997年成立的老牌機構,已正式失去證券投資咨詢這一核心業務資質,無法再開展相關投顧業務。據證券業協會官網,目前該公司的從業人員只有32人,從全國持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從業人員數量來看,其規模處于中下游水平。
對個人而言,時任董事長張松的責任也被嚴格追究,除遭罰60萬元外,他還被處以6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一“追責到人”的處罰,也體現了監管層“壓實管理層合規責任”的執法思路。
分支機構收多張罰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中方信富此次遭遇重罰,并非“初犯”。值得注意的是,據上述處罰決定書,中方信富未按照規定保存有關文件和資料的行為所涉客戶數量大,相關行為曾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公開信息顯示,近5年來,中方信富及旗下分支機構已因合規問題吃到多張監管罰單,違規范圍覆蓋提供傳播虛假信息、營銷宣傳存在誤導、合規管理存在缺陷等關鍵領域,但其始終未能建立有效的內控機制。
1. 2021年7月,總公司因多項違規被罰。
中方信富因提供傳播虛假或誤導投資者的信息、向投資人承諾收益、未按規定保存文件和資料、未按規定報告營業場所變更等行為,被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合計處以60萬元罰款。
2. 2023年6月,南京分公司被罰。
江蘇證監局指出,中方信富南京分公司因存在使用自媒體微信公眾號開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合規管理不足、未實行留痕管理,以及使用自媒體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文章內容中包含持有具體證券的投資建議等問題,決定對其采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戶6個月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
3. 2024年3月,上海分公司被罰。
上海證監局針對中方信富上海分公司營銷宣傳存在夸大、誤導性表述,個別向投資者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的員工不具有證券投資咨詢執業資格等問題,對其采取責令改正并暫停新增客戶6個月的監督管理措施。
4. 2024年8月,總公司被罰。
北京證監局針對中方信富存在未按時辦理業務場所變更手續,公司合規管理、內部控制不到位,客戶營銷服務留痕保存不全,電子簽約系統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缺少客戶簽名,合規管理系統的客戶為非實名登記,合規管理系統與客戶管理數據庫相互割裂、互不關聯,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難以有效嵌入業務流程,部分營銷人員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等多項違規行為,對其采取責令暫停新增客戶12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5. 2025年1月,鄭州分公司被罰。
河南證監局針對中方信富鄭州分公司存在向證券監管部門報送的文件資料存在不實信息等違規行為,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6. 2025年4月,深圳分公司被罰。
深圳證監局針對中方信富深圳分公司在業務推廣過程中,個別營銷人員存在誤導性宣傳,個別未在證券業協會注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人員向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建議等情況,對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面對證監會此次認定的違法事實,中方信富及張松曾在聽證及申辯材料中提出多項“免責理由”。但證監會經復核后,明確駁回了所有申辯意見。證監會指出,“經復核,我會認為中方信富未按照規定完整保存相關客戶文件和資料、向證券監管部門報送的文件資料有虛假陳述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當事人提出的相關意見缺乏證據支持,不能構成免責事由,相關事項未超出行政處罰時效。我會已充分考慮本案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量罰并無不當。綜上,對相關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從行業層面來看,中方信富并非近年首個因嚴重違法違規被撤銷投顧業務許可的機構。2022年,老牌投顧機構上海證華、上海森洋因傳播虛假或誤導信息、承諾收益等問題被監管部門撤銷牌照;2023年,“新三板投顧第一股”福建天信因提交虛假材料同樣遭“撤牌”。
業內人士認為,中方信富等案例釋放了明確信號,投顧行業不嚴格執行合規的粗放發展模式已走到盡頭。隨著未來監管趨嚴,專業的投研能力、完善的內控機制、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將成為投顧機構生存的核心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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