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5-17 20:45:05
每經編輯|程鵬
在大多數人的觀念中,買保險圖的是安心。可一旦保險公司的員工起了賊心,一條黑色的保險產業鏈隨之而生。
保險公司員工內外勾結形成黑色產業鏈,以“掛單”形式騙取公司錢款,正成為保險業內屢次發生的風險點,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就通報了這樣一起典型案例。
險企員工與外界不法分子里應外合,通過非法收集投保人信息,誘騙客戶重新購買保單;將新保單掛在新進的業務員名下,以此來騙取新業務員的補貼。該案件暴露了當前險企存在的眾多問題, 企業內控及新人激勵等管理制度的不完備影響到了三千多張保單,上千萬的保單金額。
內外勾結致險企損失超千萬元
某險企員工被判2年6個月
這條內外勾結的保險黑色產業鏈是如何得逞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關于印發職務侵占典型案例的通知》(下稱“通知”)中作為典型案例進行了詳細的披露。
案件信息顯示, 這起案件發生在上海保險行業的龍頭企業中國S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S公司)。徐某乙系S公司現代部業務總監,張某某、顧某某等9人系S公司現代部業務主任。
上述9名保險公司的“內鬼”和徐某甲、朱某某組織的外部“保險黑產”犯罪團伙一起炮制了這起內外勾結的大案。
首先,徐某甲與徐某乙合謀,由徐某乙指使張某某、顧某某等人收集并控制S公司新進保險業務員賬號。
同時,徐某甲、朱某某利用從他人處購買的包含保單號、投保日期、保險險種、保單金額、客戶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內容的1萬余條保單信息。
在獲得這些信息和業務員賬號之后,犯罪團伙成員隨即冒充S公司員工聯系投保人,以“產品升級”“原保單全額退保”等為名,誘騙投保人將原保單退保后購買新保單,將新保單“掛單”在新進保險業務員賬號下,獲取S公司支付給新進業務員的新人訓練津貼、增員獎等額外獎勵184.8萬余元。
同時,還查明劉某某、徐某丙等2個團伙(另案處理),以相同手段進行“保險黑產”犯罪活動,上述3個團伙共騙取S公司新進業務人員津貼800余萬元。
此外, “保險黑產”犯罪活動還造成S公司大量保單退保、投保人投訴,嚴重影響正常經營活動,直接涉及保單3000余張、保單金額達1000余萬元,使部分投保人保單權益遭受侵害。
2021年下半年,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以職務侵占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案對徐某甲、朱某某等44名被告人提起公訴。同年9月至12月,靜安區法院分別 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被告人徐某乙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以職務侵占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徐某甲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一萬元,判處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為何屢屢得逞?
無獨有偶,在去年8月,上海警方也通報了類似的一起案件。根據案件信息,上海警方成功偵破一起內外勾結的特大職務侵占案,抓獲67名犯罪嫌疑人。初步查明,該犯罪團伙在幾年時間內侵占企業傭金、獎勵津貼高達6000余萬元。而其運用的手法和上述案件如出一轍,都是分為掌握眾多新業務員賬戶、非法獲取投保人信息、冒充保險業務員勸說客戶“退舊買新”、并將新保單掛靠在所掌握的新業務員賬戶上獲取新人津貼這幾大步驟。
2020年12月,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法院也審理判決了一起“退保黑產”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嫌疑人與其犯罪團伙在沒有保險從業資質的情況下,非法盜取消費者參保信息,并自稱是保險公司售后人員,誘導消費者辦理減保、退保,并推薦保險產品,涉案金額超6000萬元。
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檢察院在上述通知中表示,此類案件的特點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是保單具有真實性;二是“保險黑產”犯罪團伙將保單“掛單”在新進保險業務員名下目的是騙取新人獎勵,這一“掛單”行為本質上利用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三是通過“掛單”行為多獲取的新人訓練津貼、增員獎金額為職務侵占金額。
據第一財經報道,從上述犯罪鏈條來看,縱然犯罪團伙在騙取保險公司傭金的過程中經過了精心準備和設計,呈現出團隊化、專業化的特點,但在代理人入職、團隊管理、數據安全、退保審查、津貼發放等多個環節中,如果保險機構可以在其中任一環節扎牢“籬笆”,就會讓犯罪鏈條斷裂。
例如, 在整個過程中,犯罪團伙通常會利用保險公司管理漏洞,大量招募新人加入銷售團隊,其中不少人根本沒有保險從業資質或者就是掛名“吃空餉”,使得可用來“掛單”的新人賬戶規模迅速增加,同時增加隱蔽性。
事實上,近年來銀保監會一直關注保險行業騙傭等保險黑產問題。
2020年4月,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防范“代理退保”有關風險的提示》,表示“代理退保”行為隱藏著失去正常保險保障風險、資金受損或遭受詐騙風險、個人信息泄露風險。提醒消費者:要警惕“代理退保”的風險隱患,根據自身需求謹慎辦理退保,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近期,銀保監會下發了《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其中提出的多項條款有望彌補“掛單騙傭”現象背后的機制漏洞。例如,在退保方面,意見稿提到,任何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得主動向保險消費者邀約開展人身保險退保業務咨詢、代辦等經營活動和服務。在客戶信息保護方面,意見稿明確,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保險銷售人員應妥善保管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個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全國各地也在做相關提示。近日,四川銀保監局聯合四川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廳發布《關于防范金融領域代理退保等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的通告》,涉及警惕“代理退保”風險、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樹立理性消費觀念、提升金融服務質效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等五個方面。
編輯| 程鵬 杜恒峰 杜波
校對| 段練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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